只要是一般民眾、部落、公營事業以外之私法人及非法人團體,都可以來申請參加獎勵造林計畫。
不過,還是要經過主管機關的現場勘查和審查,確認造林地點、條件、樹種和栽種方式都有符合規定,才會核准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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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請獎勵造林的土地,需要符合下面幾個基本條件:
(一) 土地用途要對:土地要是可以做林業使用,且現場真的有造林需要。不過有些地方法規有限制開發利用,例如:文化資
產、河川區域、排水設施範圍、水庫蓄水範圍、海堤區域、洪氾區、洪水平原等,不能申請獎勵造林。
(二) 區域要完整:不能是零星分散的土地。
(三) 面積要夠大:
1. 如果是在山坡地,最小要有0.1公頃。
2. 如果是非山坡地,最小要有0.3公頃。
3. 如果是同時在山坡地及非山坡地,山坡地部分最小要有0.1公頃。
(四) 地點要在對的地方:不能是在「特定農業區」或是山坡地範圍以外的「一般農業區」裡。不過如果是在地下水管制區第
一級管制區、污染管制區,或是地方政府規劃的造林專區,就可以例外申請。
(五) 不能在敏感地區種木材生產林:像是特定水土保持區、保安林或環境敏感地區之生態敏感類型,不可以申請種木材生產
林,只能申請非木材生產林。
(六) 不能在污染管制區生產種香菇用的木材:如果土地在污染管制區裡,木材生產林不可以規劃未來用來生產菇蕈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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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要看你造林的土地屬於哪一類,申請機關也不一樣,分成以下幾種情況:
| 土地類別 |
受理機關(單位) |
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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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林租地、其他國有土地管理機關之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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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所在地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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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委任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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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租地、原住民保留地、私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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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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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政府 |
| 大學實驗林之租地 |
造林所在地之大學實驗林管理處 |
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大學實驗林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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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申請時間:
1. 今年(114年)申請的時間是8月20日到12月31日。
2. 明年(115年)起,每年都會固定在 1月1日到4月30日接受申請。
(三) 因為每個地方的造林季節不太一樣,你可以在核准後一年內,選擇當地最適合的時間來種樹。如果你打算年底或過年前
後種植,也可以提前提出申請,這樣就能剛好配合最好的造林時機,提升成活率和造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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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14年的申請時間是 8月20日到12月31日,從115年開始,每年都是 1月1日到4月30日。如果你已經錯過當年度的申請
期限,那就只能等明年再重新提出申請,不能補件或逾期申請。
(二) 如果有興趣參加獎勵造林計畫,記得提早準備資料、把握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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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要先選定自己要申請哪一種獎勵造林類型(木材生產林或非木材生產林),然後準備以下這些文件來送件:
(一) 獎勵造林申請書暨計畫書。
(二) 身分證明文件:
1. 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 私法人、非法人團體: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以及代表人或管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部落: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文件影本。
(三) 土地登記謄本(最近3個月內的版本。如果受理單位可以直接查系統,就可以不用附。)
(四) 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如果土地是你自己單獨所有,或是各鄉鎮市區公所登記在原住民保留地使用清冊上的原住民或其
繼承人,就不用附。)
1. 申請人非地所有人:他項權利證明書、租賃契約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人同意之文件。
2. 申請土地為共有土地:共有人之同意書或分管協議書。(同意書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同意行
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其人數不予計算。)
(五) 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六) 切結書。(保證沒有另外領取造林或撫育相關性質之獎勵金、補助或補償)
(七) 次生林以外已合法實施伐採的人,要附上伐採前土地情形證明文件。
(八) 已經造林的人,要附上造林前土地利用情形及造林年度證明文件。
(九) 林地打算伐採再造林的人,要附上許可證。(主管機關可以查得到的話就不用附)
(十) 有已經合法設置寬度3公尺以內的農路或作業道,要提供合法設置之文件。
(十一) 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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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可以的,但你需要準備可以證明你有合法使用那塊土地的文件。只要提供以下其中一種就可以:
1. 他項權利證明書
2. 租賃契約
3. 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人同意之文件。
(二) 另外,如果你是各鄉鎮市區公所登記在原住民保留地使用清冊上的原住民或其繼承人,就不用附這些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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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面積規定:
1. 如果是在山坡地,最小要有0.1公頃。
2. 如果是非山坡地,最小要有0.3公頃。
3. 如果是同時在山坡地及非山坡地,山坡地部分最小要有0.1公頃。
(二) 造林地不能是零星分散的土地,要是一筆完整的土地,或是多筆連在一起的土地。如果土地中間隔有下面的情形,也可
以算是連在一起
1. 省道、縣道、鄉道、專用公路。
2. 市區道路。
3. 其他道路。
4. 灌溉排水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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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要怎麼看你的土地要是可以做林業使用:
1. 非都市土地:土地容許使用可以做林業使用,像是林業用地、農牧用地、礦業用地、遊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
保安用地等。
2. 都市土地:可以供造林的區域,像是風景區、農業區、保護區、經地方政府規劃之造林專區等。
(二) 不過,還是要經過主管機關的現場勘查和審查,確認造林地點、條件、樹種和栽種方式都有符合規定,才會核准通過。
(三) 有關查詢土地使用分區及容許使用,有下列幾個方式:
1. 看土地登記謄本:「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那一欄就有寫。
2. 問政府單位:可以詢問土地所在的地方政府地政單位,或是當地鄉鎮市區公所。
3. 上網查:到「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查詢(網址:https://luz.tcd.gov.tw/WEB/)。
(四) 簡單來說:土地類型對不對 + 審查通過 = 才能申請獎勵造林。如果你不確定,建議先查謄本或詢問地方地政單位會更清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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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透過各種政府平台查圖資,了解你的土地是不是在受限制的區域。不過要注意,這些圖資僅供參考,最後仍以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準。若有疑問,建議直接聯繫當地地方政府,或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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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樹木遮蔭、落葉影響到隔壁的農作物,如果你的土地旁邊是種農作物,要注意下面事情:
(一) 要設緩衝帶:要在造林地留出3公尺寬的空間,作為緩衝,不可以種樹。
(二) 面積怎麼算?
1. 保留的3公尺寬緩衝帶,可以算進獎勵造林面積裡,等於還是可以拿到獎勵金。
2. 如果你留得比3公尺還寬,那超過的部分就不會算入獎勵造林面積。
(三) 簡單來說:造林地緊鄰種農作物時,要留3公尺空地當緩衝帶,留了也不會吃虧,還能算進獎勵造林面積,但留太多就
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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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麼情況可以列入造林面積?
只要你的農路或作業道是「合法設置」,而且寬度在3公尺以下,就可以算進獎勵造林面積裡,認定方式如下:
1. 農路:要有「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或是其他政府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
2. 作業道:要有水保機關核定的「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保申報書」,或符合水保審查辦法規定的相關證明。
(二) 什麼情況不能列入造林面積?
下面這些都不能算是實際造林範圍,要從獎勵造林面積裡扣除:
1. 農路或作業道寬度超過3公尺。
2. 沒有合法設置文件的農路或作業道。
3. 工寮、墳墓等情形。
(三) 如果獎勵造林已經通過申請,但你後來又蓋了建物,或新增超過3公尺寬的道路,主管機關會取消資格,還要追回已領
的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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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申請獎勵造林後,主管機關會根據你提供的資料、衛星照片、空拍圖,還有實地勘查結果來判斷你的土地是不是有「造林需要」。主管機關會從以下幾種情況來評估:
(一) 地形或災害嚴重的地方:沖蝕溝、陡峻裸露地、崩塌地、滑落地、破碎帶、風蝕嚴重地、沙丘散在地、生物危害、水災
沖蝕地、火災跡地。
(二) 已經沒在種的農地:檳榔園、廢棄果園、廢耕地或非屬作物生產區之土地。
(三) 老化衰敗的竹林,或經合法伐採後的空地。
(四) 人工林已達伐期齡或準備生產再造林的地方。
(五) 違反水土保持法之超限利用土地。
(六) 為外來種植物入侵之土地。
(七)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造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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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麼是次生林?
1.次生林,指的是原本的天然林或人工林,因為人為或天然因素被破壞後,沒有再特別管理,就靠自然慢慢長回來的林地。
2. 申請時,主管機關會透過你的文件、衛星或空拍圖、現場勘查等來判斷你那塊地是不是次生林。如果有爭議,主管機關也
可能會要求你補充說明或提供證明資料。
(二) 次生林可以申請獎勵造林嗎?
可以,不過程序會比較嚴格。主管機關會組成審查小組來評估,透過套疊紅皮書受脅植物分布點位緩衝帶、國土生態綠網,生物多樣性資料庫、或其他公開生態圖資等,並考量整體棲地生態性質,審查是否有造林需要或需擬定生態保育措施。經主管機關確認認有造林需要,才會核准獎勵輔導造林。
(三) 如果你在申請前就先砍掉次生林,會怎樣?
不能搶先砍次生林,一定要先審查通過才能動工。如果你還沒通過審查,就先砍掉次生林,會喪失申請資格,這樣主管機關不會核准你的申請,也不能領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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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情況是可以的,不一定非要等到伐期齡才能申請,說明如下:
(一) 還沒到伐期齡,但如果有「生產需求」,就可以申請。
雖然種的人工林還沒達到伐期齡,但只要你有明確生產規劃供林產業市場需求,就可以算是「有造林需要」。申請時要在計
畫書敘明生產需求,還要經過主管機關審查與現地勘查,看造林區域、樹種、種植方式是否都合規定,才會核准獎勵造
林。如果審查過程中有疑問,機關也可能請你再提供補充資料(相關契約或銷售證明)或說明。
(二) 已經申請過獎勵造林的地,原則上不能重複申請,但有例外情形。
如果你這塊地以前就申請過獎勵造林,而且期滿了,原則上是不能再申請一次的,但有以下兩種情況可以例外再次申請:
1. 木材生產林已達原本計畫之生產需求或經營期程,並且已合法伐採或即將伐採。
2. 經主管機關認定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原因,如天然災害、病蟲害等,導致原本造林目標未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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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果你造林已經完成,在申請時需要準備以下證明文件:
1. 造林前土地利用情形。(要證明以前這塊地造林前的土地態樣)
2. 造林年度證明文件。(讓主管機關知道你是哪一年種的)
3. 如果你有伐樹再種的(但不是砍次生林),還要提供伐採前土地利用情形。
(二) 主管機關除現地勘查外,還會就申請文件、衛星影像或航空照片判釋,及現地情形等資料審查後,來判斷造林年度及是
否有造林需要。如果判斷有疑問,主管機關可能會請你補充說明或提供證明文件,甚至請專家來實勘或開審查會議。
(三) 如果你沒有在造林當年就提出申請,獎勵金會從你申請核准的那一年往後發給,不會補發前面的。舉例來說,你在113
年種樹,但到了114年才申請。經核准後,114年就會被當成是「造林第2年」,會從第2年起領到第6年的獎勵金,第1年
那筆獎勵金不會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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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果你是衰敗老化之竹林地要改種其他樹木,可以提出申請獎勵造林。但還要經過主管機關審查與現地勘查,看造林區
域、樹種、種植方式是否都合規定,才會核准獎勵造林。種植的樹種必須是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樹種,不能種竹子。
(二) 如果你想繼續經營竹林,則可申請下列相關獎勵金或補助:
1. 原住民保留地竹林更新獎勵:位在原住民保留地禁伐區域內,具原住民身分之所有權人或合法使用人完成竹林伐採作
業,可向竹林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竹林更新獎勵金。
2. 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 30公頃以上的土地,撰擬5年一期經營計畫書,經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審定通過
後,每年可以申請竹林經營所需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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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可以申請,但主管機關要看你砍樹的土地是不是有造林需要,而且要準備一些證明資料給主管機關來判斷,例如照片、
影片、現場勘查紀錄、其他可以證明的資料等。主管機關透過你的文件、衛星或空拍圖、現場勘查等來判斷你那塊地
是不是有造林需要。如果有爭議,主管機關也可能會要求申請人補充說明或提供證明資料。
(二) 你先砍了樹,不代表不能申請獎勵造林,但要拿得出砍樹前的土地狀況證明,讓主管機關能夠確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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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工林達到伐期齡,或有明確生產規劃供林產業市場需求,就可以算是「有造林需要」。申請時要在計畫書敘明生產需
求,還要經過主管機關審查與現地勘查,看造林區域、樹種、種植方式是否都符合規定,才會核准獎勵造林。如果審查
過程中有疑問,機關也可能請你再提供補充資料(相關契約或銷售證明)或說明。
(二) 想繼續經營林地,也可參加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整合 30公頃以上的土地,撰擬5年一期經營計畫書,經林業及自然
保育署各地區分署審定通過後,每年可以申請森林經營所需補助經費包含撫育管理、林業機具、森林育樂發展、資材、
作業道、撰寫經營計畫書等。
(三) 如果土地位在特殊地點,則可以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償或獎勵:
1. 在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區:洽當地公所、原民單位,辦理禁伐補償。
2. 水質水量保護區:洽當地公所或經濟部水利署各分署,辦理植樹保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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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果當年度已經請領禁伐補償,就不能再申請獎勵造林,避免重複領取補助。
(二) 如果當年沒有請領禁伐補償,而且符合其他條件,就可以申請獎勵造林。但要注意的是,不能搶先砍次生林,一定要先
審查通過才能動工。如果你還沒通過審查,就先砍掉次生林,會喪失申請資格,這樣主管機關不會核准你的申請,也不
能領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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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這塊地以前就申請過獎勵造林,而且期滿了,原則上是不能再申請一次的,但有以下兩種情況可以例外再次申請: (一) 木材生產林已達原本計畫之生產需求或經營期程,並且已合法伐採或即將伐採。 (二) 經主管機關認定有不可歸責於申請人原因,如天然災害、病蟲害等,導致原本造林目標未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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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可以申請獎勵造林,但因為涉及多位地主,要注意避免糾紛,所以申請人必須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證明,而且不同情況,準備的文件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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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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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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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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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自己那一份(持分)申請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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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分管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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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給獎勵造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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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整塊共有土地申請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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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有人之一以「整筆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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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共有人之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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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給獎勵造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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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有人之一申請面積超過自己那份持分,但又不是整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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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分管協議書及共有人之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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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給獎勵造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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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可以,獎勵金只能撥給造林人本人(也就獎勵造林人),不能指定給別人。因為這筆獎勵金是政府給造林人,是一種
具有「義務對價」的行政處分,造林人須負擔造林義務,如有違反規定情事,主管機關將廢止核准造林,並追繳已領取
之獎勵金。
(二) 不過獎勵金撥到你的帳戶後,就是你的個人財產,可依意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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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可以選擇適合的類型來申請,但每一案只能選一種類型,如果想兩種都做,要分開規劃、分案申請。
(二) 獎勵造林類型包含木材生產林,及非木材生產林,僅可以擇一申請:
1. 木材生產林:
(1) 是為了種出可以用來做建築結構用梁柱、建材、農業用具,或是當作菇類栽培材料的木材,主要著重在木材的經
濟用途。簡單來說,就是把樹木當成未來的資源來經營,有經濟效益、也有利用價值。
(2) 但是位在特定水土保持區、保安林或環境敏感地區之生態敏感類型,不可以申請木材生產林,只能申請非木材生
產林。
(3) 另外,如果土地在污染管制區裡,木材生產林不可以規劃未來用來生產菇蕈用材。
(4) 獎勵期滿後,已達原本計畫之生產需求或經營期程,並且已合法伐採或即將伐採,才可以再申請。
2. 非木材生產林:
(1) 主要是為了保護環境,比如防止土石流、涵養水源、維持生態平衡,或者營造美麗的森林景觀。這類造林不以木
材生產為主要目的,強調的是生態、保育或其他功能。
(2) 原則上獎勵期滿後就不能再申請。
(三) 申請前,先評估造林區域、造林目的、生育環境地力及特性、樹種適應性等,根據這些條件,選擇「木材生產林」或
「非木材生產林」來申請。如經評估後,兩種獎勵造林類型都想做,可以這樣處理:
1. 要分開規劃:木材生產林一區、非木材生產林一區,不能混在一起。
2. 每一區都要達到基本面積標準。
3. 要分案送申請,不能用同一份申請書處理兩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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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要種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樹種,才符合資格: - 針葉樹:臺灣杉、臺灣肖楠、杉木、香杉、柳杉。
- 闊葉樹:相思樹、櫸木、大(小)葉桃花心木、烏心石、楝樹、牛樟、樟樹、楓香、光蠟樹、黃連木、毛柿、杜英、青剛櫟、赤皮(櫟)、栓皮櫟、長尾尖櫧、香楠、大葉楠、紅楠。
(二) 種對樹種,還能拿額外獎勵金: - 如果你種的樹是屬於林產業儲備樹種,而且到第六年檢查時符合規定,就能拿到額外每公頃 5 萬元的結構用材獎勵金。
- 這些特別加分的「林產業儲備樹種」包括:臺灣杉、臺灣肖楠、杉木、香杉、柳杉、相思樹、櫸木、大(小)葉桃花心木、烏心石、棟樹、牛樟、樟樹、楓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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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木材生產林主要是為了生態保育、景觀、水土保持等目的,所以可以種以下幾類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樹種,才符合資格: (一) 木本類原生樹種:也就是原本就生長在臺灣的樹種,可以到「臺灣物種名錄」(網址:https://taicol.tw)查詢是不是原生種。 (二) 特定公告樹種:白千層、木賊葉木麻黃。這些雖然不是原生種,但因為在海岸林有特定生態功能,也被列入可栽種的樹種,但栽植比例和範圍有所限制。 (三) 如果不確定樹種能不能種,可以先查清楚,或問主管機關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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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非木材生產林主要是為了生態保育、景觀、水土保持等目的,所以可以種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樹種,包括木本類原生樹
種、白千層、木賊葉木麻黃,選錯樹種則會失去申請資格。
(二) 小果油茶是原生樹種,可以在非木材生產林種植;大果油茶不是原生樹種,則不可以在非木材生產林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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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農牧用地本來就容許農作使用,而且獎勵輔導造林的規定也沒禁止在樹中間種作物,所以在農牧用地的林間種點農作
物,是可以的。
(二) 但要特別注意的事,主管機關每年都會檢查符合規定才會核發獎勵金,如果你種的農作物已經影響檢查事項,那可能會
導致無法領到獎勵金,甚至廢止處分並追繳已領取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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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建議種。雖然不是明令禁止,但有實際風險。
(二) 無患子屬於無患子科植物,和荔枝、龍眼是同一科,這類植物都是荔枝椿象最愛棲息的對象。荔枝椿象受到驚擾時會噴
出臭液,可能還會造成皮膚潰爛。
(三) 如果你的造林地靠近荔枝或龍眼果園,為防治荔枝樁象,及避免擴大危害,建議改選其他合適的造林樹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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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可以的,2,500 株是最低標準,不是上限。如果你有特別的造林計畫需要,也可以申請種得更密一點。
(二) 如果你有這樣的需求,在申請時說明清楚,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後,會在核准公文上寫明你種的株數,以後每年檢查時就
會依照這個核定數量來對照。
(三) 如果你要多種樹,當然也會需要更多苗木。主管機關會先審查你申請的苗木數量是否合理與必要,確認無誤後才會核定
提供或配撥苗木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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