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造林原則

生態造林理念
最小人力介入
造林前評估及準備
生態造林核心理念
  • 生態造林的核心理念,是讓森林不只是 「有樹的地方」, 而是一個能自我修復、與環境共生的完整生態系。
  • 其目的不只是植樹,而是 恢復森林的結構與功能, 強化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與氣候調適力。
透過因地制宜的造林方式,讓森林能自然演替,形成健康、穩定、可自我長期持續的林相,
以兼顧保育、生產與地方社會需求,使森林真正發揮多重效益。
生態造林講求「最小人力介入」

開始造林前,必須先進行環境條件評估

可自然恢復
  • 造林地原先已有部分樹木
  • 存在前生樹、土壤種子庫或稚樹庫
減少干預,
保留原有可用資源,
輔助天然更新,
讓大自然自行恢復成森林。
難以自然復原
  • 樹木稀少、面積大
  • 遠離其他森林
  • 土地嚴重退化或林相破碎
積極介入造林,
仍盡量以「最少的人工方式」來協助森林恢復,
例如補植或環境改善。
環境分析與造林前評估
  • 首先要進行環境分析,評估當地的 氣候、水分、光照、土壤與地形條件
    並了解現地與周邊的植物與動物組成,才能做到適地適種。
樹種選擇原則
  • 樹種選擇上以原生種與鄉土樹種為優先, 同時考量地形、生物多樣性(含動植物關係、特有或受威脅物種)等因素選擇樹種。
  • 兼顧不同層次、生長速度與演替階段的多樣配置。
  • 若林地上已有原生天然苗木與草本或藤本植物,即盡量 標示且保留天然資源, 可大大幫助森林自然恢復。
空間配置與成林策略
  • 在空間規劃上,可結合 「骨架樹種」 加速成林,透過混合栽植5~20種 陽性優勢、造林容易、生長快速的樹種, 加快形成森林。
  • 建造適合第二階段演替中後期樹種生長的環境。
特殊環境條件因應
  • 在有季節性乾旱的區域可以選用「防火樹種」, 如楊梅、青剛櫟、大頭茶、木荷等。
  • 為改善貧瘠生育地則可選用「固氮樹種」, 如相思樹、赤楊、水黃皮等。
適時在空隙或林下,補植耐陰性、 受威脅植物,或是其他具社經人文或生態功能之特定樹種,讓森林更豐富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