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造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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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原則
生態造林作業原則
營造海岸防風林生態造林原則
生態造林理念
最小人力介入
造林前評估及準備
生態造林核心理念
生態造林的核心理念,是讓森林不只是
「有樹的地方」
, 而是一個能自我修復、與環境共生的完整生態系。
其目的不只是植樹,而是
恢復森林的結構與功能
, 強化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與氣候調適力。
透過因地制宜的造林方式,讓森林能自然演替,形成健康、穩定、可自我長期持續的林相,
以兼顧保育、生產與地方社會需求,使森林真正發揮多重效益。
生態造林講求「最小人力介入」
開始造林前,必須先進行環境條件評估
可自然恢復
造林地原先已有部分樹木
存在前生樹、土壤種子庫或稚樹庫
→
減少干預,
保留原有可用資源,
輔助天然更新,
讓大自然自行恢復成森林。
難以自然復原
樹木稀少、面積大
遠離其他森林
土地嚴重退化或林相破碎
→
積極介入造林,
仍盡量以「最少的人工方式」來協助森林恢復,
例如補植或環境改善。
環境分析與造林前評估
首先要進行環境分析,評估當地的
氣候、水分、光照、土壤與地形條件
,
並了解現地與周邊的植物與動物組成,才能做到適地適種。
樹種選擇原則
樹種選擇上以
原生種與鄉土樹種
為優先, 同時考量地形、生物多樣性(含動植物關係、特有或受威脅物種)等因素選擇樹種。
兼顧不同層次、生長速度與演替階段的多樣配置。
若林地上已有原生天然苗木與草本或藤本植物,即盡量
標示且保留天然資源
, 可大大幫助森林自然恢復。
空間配置與成林策略
在空間規劃上,可結合
「骨架樹種」
加速成林,透過混合栽植5~20種
陽性優勢、造林容易、生長快速
的樹種, 加快形成森林。
建造適合第二階段演替中後期樹種生長的環境。
特殊環境條件因應
在有季節性乾旱的區域可以選用
「防火樹種」
, 如楊梅、青剛櫟、大頭茶、木荷等。
為改善貧瘠生育地則可選用
「固氮樹種」
, 如相思樹、赤楊、水黃皮等。
適時在空隙或林下,補植耐陰性、 受威脅植物,或是其他具社經人文或生態功能之特定樹種,讓森林更豐富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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